证券包销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主要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下面将分别进行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主要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下面将分别进行解释:
1.全额包销(确定包销):
定义:全额包销是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
流程:承销商首先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然后再将其卖给投资者。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之间形成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作为利润。
风险与收益:全额包销的风险较大,因为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但其收益也相对较高,因为承销商可以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售出来赚取利润。
2.余额包销(也称助销):
定义:余额包销是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
流程:承销商首先代理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这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风险与收益:余额包销的承销商要承担部分发行风险,因为需要认购未售出的证券。但其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只需要认购剩余部分,而非全部证券。
总结来说,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是证券包销的两种主要形式。全额包销风险大但收益高,承销商需要承担全部证券的购买和销售风险;而余额包销风险较小,承销商只需认购未售出的证券部分。在实际应用中,发行人和承销商会根据市场需求、证券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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